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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状告中国足协违反《国旗法》

2000-01-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9月27日,中国国奥足球队在韩国比赛时,穿着绣有国旗的袜子踢球,国脚们脚上绣着五星红旗的袜子被任意踢踩,布满泥污。在电视机前观看球赛的广东环宇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田世国认为此举有损国旗尊严,当即向公安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举报,两部门值班人员认为此举确有不妥。但其后,国奥队这一情况依旧存在。田律师因此感到愤怒,1月18日,他正式去信公安部控告中国足协及前国奥队主教练霍顿违反《国旗法》。

田律师说,我国法律有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的,依法要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这是我国1990年实施《国旗法》以来,首次有普通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违反《国旗法》行为。但有关司法人士介绍,目前国内未曾开庭审理过与此相关的诉讼,按《国旗法》规定,起诉主体应是国旗升挂和使用的管理监督部门,而非个人。对此,田世国说,他将向公安部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先要公安部指出“说法”,再向中国足协要“说法”。

(《中国青年报》1.20林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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